关于加强千佛山风景名胜区和兴国禅寺 除夕夜安全秩序管理

    为确保景区、寺院安全,预防拥挤踩踏和火灾事故的发生,保护游客生命、财产的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21条:“禁止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。”、国务院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九条:“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治安、消防等管理规定。”和《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通用年票管理办法》第三条:“千佛山除夕夜(18:00-次日6:30)期间,年票停用”等有关规定,2017年1月27日18时00分至1月28日6时30分(除夕夜期间),对千佛山风景名胜区采取如下管理措施:
    1、根据交通流量情况对千佛山路、千佛山西路、千佛山东路、经十一路实行交通管制,除特种执勤车辆外,禁止各种车辆进入景区。
    2、严禁在景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燃放孔明灯。
    3、禁止香客携带长度超过60厘米、直径超过0.5厘米和有木质或竹质把手的供香进入景区。
    4、为保证游客人身安全,兴国禅寺实行东门进西门出单向进出管理。
    5、为确保安全,景区在2017年1月27日18时至次日6时30分,停止晨晚练,同时暂停通游年票、景区年票和老年证、残疾证、士兵证、士官证、文职干部证、军(警)官证、记者证、离休证、导游证等各类免费证件的使用。
    6、严格遵守活动安全规定,文明游园,不得抢行拥挤,禁止酗酒滋事,聚众斗殴。
    7、开放正门、南门、东门和西北门,游客购票进入景区,其他大门实行封闭管理。
特此通告    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济南市公安局
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
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
 
2017年1月20日